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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iver @ 2009-07-23 20:00



时间过得好快,距离上次更新博客有半年。幸福总是很快的,发现生活有了他还是很充实。发生了很多事,学会了很多东西,但是还是习惯性的要依赖他的。没办法,天生的惰性。

家里也因为父亲出差平静了下来,老妈把最小的表弟拿过来带过暑假,生活也不至于这么寂寥。 老爸幸运的很,刚分到新疆开拓市场就碰到暴动,同事都怂恿他去买彩票了。

准备把半年的回忆捡起来,好好收藏。



 
leoriver @ 2009-02-04 22:36

今晚无意间看到张小燕的专访。一直觉得她和赵雅芝都像是传奇一样的人,年纪一大把了还是有魅力的女人,只不过一个外放开朗,一个温柔贤淑。但是张小燕毕竟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爱情,对于自己,对于爱情,说起来也更有力深刻。对于这样一个独立而个性的人,仿佛也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

最感动的还是她最后说的一个故事:

有一个平凡的人,就像你我。但是一天她突然决定把一只流浪狗带回家。这不是在发挥情操,也没有经过大脑,只是一个冲动上来就决定了。那个过程就像爱上一个人。 她很爱这只流浪狗,给它起了新的名字,买了很多狗食,还有用各式各样的衣服给小狗打扮。一开始她很兴奋,但当现实的考验开始时,自然就淡了。爱一个人也是一样。她后来确实发现也许自己没有带它回来的能力,根本连好好照顾自己家人的时间都没有,哪里还有时间照顾狗呢。最重要的,她望了去看两年前的体检报告,自己根本就对猫狗的毛过敏。但不管怎样,既然已经带回来了,就倔强的告诉自己要坚持下去。
一天,突然狗病了,经历了种种麻烦事才发现,养狗并没有那么容易。 朋友来到家里,她把狗抱起来放在大腿上。
“这样抱着狗,舒服么?”朋友问。
“应该舒服吧”她说。
“是狗喜欢被抱还是你舒服?”朋友问。
她突然明白了:爱狗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爱狗?狗永远跟着你,什么都听你的,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求任何回报,只需你一天倒两次饲料,有空时带出去溜溜。哪有这么听话的伴侣?哪有这么单向的关系?我爱狗,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但这真的是爱吗? 她开始更加精细照料这只狗,甚至陪她聊天说话。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过敏症状出现了。朋友劝她送走狗,她说:“你对自己的孩子过敏,你会抛弃他么?”朋友沉默了。

所谓爱,是当你爱的对象给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时,你还爱她。所谓爱,是一切变得很脏很乱很麻烦后,还愿意努力。跟一个人在一起,如果都顺着自己,那是爱自己。只有当你愿意为了对方而牺牲自己时,那才是爱别人。

所谓爱,从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开始。扪心自问,我爱一个人的时候是爱自己,还是真的能给他他要的爱和快乐呢?



 
leoriver @ 2009-02-01 00:12



春节难过还是年年过。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还是写下来,也算是为了给自己的记忆找个归处。

记得小时候,对春节都是盼啊盼,可是长大以后是想躲就躲,就一个字累。从年底买机票的时候开始,除了为了那个特价,心里就盘算着怎么样能少呆在家里。 回到家里了也是东走西走,尽管累一点,也比呆在家里听父母的唠叨来的轻松。2008年,家里开始吵得厉害起来,下飞机看到父母还能像以往一样相互亏着,笑着,心里也就踏实了,时不时几个小时的长途电话看来还是有点作用的,但问题毕竟是父母双方的,我其实也没谱。

回了三次阳朔,看了爷爷,我还被拖去看了老中医说是要调养身体。西街还是老样子,已经完全的商业化了,颇有小资的风味。熙熙攘攘却又井然有序,爷爷家旁边盖了个五星大饭店,那条街的人气也旺了起来。老人家身体挺好,精神利索,姑姑叔叔也是天南海北,在外地过年了。我重来都不恋家,也许这也是家族的传统。也有不好的消息,母亲告诉我11月的时候又有一个舅舅过世了,驾鹤西游的时候老婆孩子却都不敢去看他,整个人瘦骨嶙峋的。虽然说由于他的种种劣兴一向不淘我妈这个做姐姐的喜欢,但是从妈妈的眼神里还是能看到无奈,惋惜,还有伤感。突然觉得自己确实长大了, 因为上一辈的人一一离去了,五个舅舅如今也只剩两个,一个在安哥拉卖命,一个在南宁挣扎。现实告诉我,虽然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确实是艰辛的。

姐姐也是三年没有回国过春节了,今年趁着金融危机赶回来,却被大伯拉回湖南的老家住了两天,她和我说,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回去那个落后的穷山村里面了。现实的残酷还是战胜了亲情的纽带,有时候不是不想,而是一旦适应了优越的条件,就很难再回去重温那种清贫和困难了。

年初二匆匆忙忙的见了候同学,从英国交换半年回来竟然瘦了很多,对于工作和出国留学也和我有了大概差不多的想法。但是还不足以让我下定决心的转换跑道。想想和他也是一年一次,两家人就像例行会议一样样凑到一起吃顿饭,对于朋友本来就不多的我来说,这样的感觉也不错。

年初三赶回上海,享受一个人的安静和恬淡。明天姐姐要来上海转机,我今天就忙着打扫房间。
听听歌,看看电影,生活如此,深感足矣。



 
leoriver @ 2009-01-29 23:00

夜深人静的时候想着把自己另外一个blog关掉,突然看到很久以前的一些文字。听到外面的鞭炮声,告诉自己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我早已明白的这些道理,自己又做到了多少?在新的一年里,我只能尽力而为吧。


 你必须找到除了爱情之外,能够使你用双脚坚强站在大地上的东西。 你要找到谋生的方式。现在考虑不晚了。我从来不以为学历有什么重要,天才都不是科班,但,不是科班,连龙套都跑不了。
        
你必须把那些浮如飘絮的思绪,渐渐转化为清晰的思路和简单的文字。华丽和漂浮都不易长久。你要知道,给予文字阅读快感不够的,内容,思想,境界,灵魂,精神和智慧,这些才重要。不要多看那些和你一个路数的女作家的文字。不要琐碎,无病呻吟。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不要流于小感伤和小感动。
        
我要你相信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这些老掉牙的字眼。我不要你颓废,空虚,迷茫,糟践自己,伤害别人。我不要你把自己处理得一团糟。节制自己的感情。不是任何人都能要。体验生活,是另外一回事,并不意味着堕落和放纵。千万不要认同那些伪装的酷和另类。他们是无事可做的人找出来放任自己无事可做的借口。真正的酷是在内心。你要有强大的内心。要有任凭时间流逝,不会磨折和屈服的信念。
      
不是因为在象牙塔中,才说出我爱世界这样的话。是知道外面的黑,脏,丑陋之后,还要说出这样的话。
        
好好去爱,去生活。青春如此短暂,不要叹老。偶尔可以停下来休息,但是别蹲下来张望。走了一条路的时候,记得别回头看。时不时问问自己,自己在干吗。
        
伤心和委屈的时候,要嚎啕大哭。哭完洗完脸,拍拍自己的脸,挤出一个微笑给自己看。不要揉,否则第二天早上会眼睛肿。
        
给自己一个远大的前程和目标。记得常常仰望天空。记住仰望天空的时候也看看脚下。
         
 任何时候,任何人问你,有过多少次恋爱,答案是两次。一次是他爱我,我不爱他。一次是我爱他,他不爱我。好的爱情永远在下一次。别给同一个男人两次伤害你的机会。相信我,妹妹,男人多的是,比三条腿的青蛙多得多。别轻易说出“爱”。相信你的直觉。不要招惹别人的男人,除非你非常非常爱他,并且,他非常非常值得爱。不要招惹寻找与前女友相似,和他母亲,姐姐相似女人的男人。不要招惹浪子,文艺青年和中年男子。别招惹太清纯的男人。别和没心没肺的人在一起。别把犯贱当真爱。一个男人作践自己来取悦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因此感动。这个烟头烫在他身上,下一个就可能烫在你身上。看看一个男人的朋友们是什么样的,注意他的朋友们对待女人的态度。还有,千万别相信一个不准备将你介绍给他的朋友圈子的男人。一个男人只肯喊你“宝贝”的时候,坚持要他喊你的名字。一个男人不再来找你的时候,就不要再去找他。不要相信在恋爱上用手段的人。分手时不要口出恶言。吸取教训,但不要后悔。后悔没有用。
        
别干撕照片,烧信,撕日记这样一类三流爱情电视剧中才有人干的事。
        
相信爱情。相信好男人还存在,还未婚,还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你。别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样使别人误以为你阅人无数的话。答应我,永远不要去做那种午夜背着行李,从一个男朋友家,流落到另一个男朋友家的女人。
        
爱物质,适当地。永远知道精神更重要。比那些名表,名牌,时装,更加美丽的是你自己。
        
别瞧不起劳动人民。不要为劳动羞耻。土地不脏,汗味不难闻。请尊重那些似乎生活状况不如你的人,因为这样才是尊重自己。永远体恤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因为我们的亲人就是在这些人群中。我们不娇贵。不要小看一分钱。不妨自己去挣挣看。
        
被朋友伤害了的时候,别怀疑友情,但提防背叛你的人。原谅,但并不遗忘。做人存几分天真童心,对朋友保持一些侠义之情。
        
要快乐,要开朗,要坚韧,要温暖。这和性格无关。
         
我担心你太低调,有时要强悍一点,被欺负的时候,一定要讨回来!但是不要记恨。小人之见,随他们去好了。怜悯,会使你高贵。
      
要原谅这世界和自己。要告诉自己,我值得拥有最好的一切。



 
leoriver @ 2009-01-11 22:07

某人说觉得梅兰芳不错,黎明演技堪比甜蜜蜜中的表现,好吧我是个随性的人,不喜欢争吵,只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罢了,日子还不是这样照样过。

不过,我至少承认自己是多少出于对过去的怀念和对张国荣的欣赏而对霸王别姬有所偏好。想人应该都会对于属于自己的时代的东西有特别的好感,就像作为80后的我对以前的东西感兴趣:七龙珠,变形金刚,机器猫,酸梅粉,街头的棉花糖,跳跳糖,大大泡泡糖,太阳神的广告,东京爱情故事,校园威凤,新白娘子传奇,上海滩,霍元甲,青蛇,永久自行车,跳格子,丢沙包,骑马打仗,跨步游戏,魂斗罗,超级玛丽,拍画片,叶倩文,周华健,李宗盛,林忆莲,无印良品。。。。。。 90后对这些也许厌烦,就像我们厌倦了父母口中的文化大革命和冷战,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听下去,起码是对过去的尊重。  

有人开玩笑说3年一个代沟,以前还觉得这个不过是个夸张的说法,但是现在和一些学弟学妹在一起确实发现聊的东西太不一样了。不知道是他们太先进了,还是我封闭自己了。

PS:今天看到某人在阳朔的照片,才发现阳朔现在也有充满小资情调的旅馆和酒吧,畅游于山水之间还可慢慢享受,突然觉得家乡无比可爱起来。过年要回家了,希望爷爷身体还好,不知道还回不回阳朔,但是陪老妈回南宁是定下来了。




 
leoriver @ 2009-01-10 23:36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
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留恋岁月中
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单单是从这一首歌,我就觉得当年的《霸王别姬》远远比现在的《梅兰芳》更有深意。结论就是杜撰的故事总是更为震撼人心,长久流传的。而只要还要有后代子孙指指点点的创作不过就是理想主义的传奇,而缺乏人性和冲撞的火花,没办法在人们脑海里留下烙印。就算共产党再拍纪录片的时候还会承认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历史的倒退,陈凯歌看来也是迫于各种压力塑造了一个干巴巴的人物。 

PS:向来对黎明同志没有任何好感,尽管他也尽力了,但还是看不下去啊,相比之下哥哥音容笑貌还是深深留在心里的。不知道为啥他就没有当上个什么天王呢? 以上乃个人一面之辞,请大家看后再自行评断。



 
leoriver @ 2008-12-31 00:07







恩,没错。我就是冲着两个SG才耐下性子看完这部电影的。

Eddie Redmayne的银幕处子作,听着耳熟的剧情很容易让人解读成这是另一部「Murder by Numbers」,但事实上这却是06年不可忽视的indie film之一, 比起故布疑阵的「Murder by Numbers」, 「Like Minds」在相似的故事构架下显得更为直白而残酷,没有了好莱坞式的噱头,这个关于谋杀和欺骗相互交织着的心理游戏,呈现出扭曲灰暗的特质,而两位主角Eddie Redmayne和Tom Sturridge的演技张力充斥着整部电影,让名气高出他俩一筹的Toni Collette彻底沦为花瓶(这点倒是和「MbN」相似, Ryan Gosling和Michael Pitt也是把Bullock阿姨衬托的憔悴不已XD);
  
  虽说看起来evil味道更甚的Tom同学给人印象可能更深,但如果没有内敛的Redmayne与之平衡,这戏很容易失控,其实两位主演的调调本身就是挺互补的,Tom同学更像是随性而起的自然流,而Eddie Redmayne则不负在戏剧舞台上的磨练,纯熟到位的演出没有任何露怯或是匠气,将整体感觉"收"的恰到好处, 搭配上低沉阴郁的场景和通篇美妙的British accents,看完真的挺过瘾。




 
leoriver @ 2008-12-03 21:30



可以肯定地说,很多时候我只是凭借着感觉在生活。 比如当时挑大学,选专业,再到后来的找bf,找工作。。。。。。

可是如果有人问起我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我却不知道是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还是本来就没有什么道理,仅仅是纯粹的一个概率事件而以。

今天突然有人问我:“你现在工作的感觉怎么样?” 我说还好,后来我才被告知他们公司里也开始裁员了。MSN上的签名很多都和这危机有这么一点关系,这才感觉到自己正在经历的是怎样的一个现实,真是depressed 到了极点。

说实在的,现在的工作对我来说,就像是旋转的木马,看上去很自由,很decent,很开心,但是永远也脱离不了那个既定的轨道,那个枷锁。 想想这岂止是对工作,我现在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



 
leoriver @ 2008-11-17 21:03



最近比较喜欢看英剧,他们调调还是很喜欢。推荐两部再跟的:Merlin 和 Britannia High

Merlin说的是亚瑟王时代的故事,还参杂了法术。剧情不咋地,但是看看两个俊男演戏还是值得的,都有够嫩阿。亚瑟王和Merlin的超友谊很让人浮想联翩的。

看Britannia High开始完全是冲着Mitch Hewer去的。看完Skin之后就很喜欢他。也发现演Jez的Mathew James Thomas也很不错,片子里的角色好像还是G,不知道后面会不会冒出个BF,只要不是和BB在一起就好,要不也太俗了。片子有点像Disney的青春歌舞,看起来还是很high的。

PS:看到Mitch一身肌肉,可能跳舞练出来的。我不禁想到当时看Chicago Musical的猛男dancer阿,还是Skin的时候比较菜。




 
leoriver @ 2008-11-16 17:47



我的右臂上,有一个淡淡的胎记。
我的心里,有一个抹不去的印记。

人总喜欢给周遭的事物打上一个标记,冠上一个名号。好事的还要分分类,评头论足一番。
有人喜欢给自己的人生划分一个一个的阶段,每段给一个标记,那就是目标。

但是,标记和名号都是一厢情愿的,评论都只是瞎子摸象。
目的虽然美好,但敌不过现实的残酷,我能做到的也只是随波逐流。

懒散的我,带着这个胎记,一堆烦恼,只想自由的在城市里游走。